【轉知】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師赴國外任教--馬來西亞博特拉大學
有關馬來西亞博特拉大學徵聘1名華語教師之訊息通告說明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8日臺教文(六)字第1120043764號辦理。
二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三、旨揭通告聘任期間將視教學評鑑結果1年1聘,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(網址:https://lmit.edu.tw/sc/world_detail_edu/752),有意申請者,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註冊登錄。copy data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