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與比利時法語區政府合作「語言助理交換計畫」112年補助華語教學助理通告,擬徵聘3名華語教學助理之訊息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0日臺教文(六)字第1110127021號辦理。
二、 聘期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。
三、 依據「教育部與比利時法語區政府國際事務署間語言助理交換合作備忘錄」辦理。
四、 旨揭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(網址:https://lmit.edu.tw/sc/world_list_edu/SCPA),有意申請者,請至該網頁查詢,並於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註冊登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