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理大學華語文中心專業教室使用規範(中心業務會議通過)

114年8月28日華語文中心業務會議通過

第一條

真理大學華語文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規範專業教室之管理與使用事宜,特訂定本規範。

 

第二條 適用範圍:

以提供本中心課程教學、學生活動(如演講比賽)、學術研討會及相關中心活動為主。

不提供推廣教育課程、一般學生社團活動及校外機關團體使用(惟經中心主任核准者不在此限)。

 

第三條 開放時間:

學期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開放。夜間及假日不開放,特殊情況須經中心主任核准。

 

第四條 環境及設備維護:

使用場地及設備:

  1.  使用者應善盡器材與設備維護之責,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電源線路或使用高功率電器。
  2.  需要移動教學設備時,使用後須恢復原狀。
  3.  設備若有毀損或故障,應立即通知中心辦公室,以便盡速維修。

室內環境之清潔:

  1.  使用後須恢復場地原貌,桌椅歸位,保持桌面與地面整潔。
  2.  教室內嚴禁飲食,以維護整潔與設備安全。

場地使用完畢:

  1.  離開前需確認所有電源、冷氣關閉,並將其他設備恢復原位。
  2.  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與攜帶,如有遺失,本中心不負責任。

 

第五條 違規處理:

凡違反本規範者,視情節輕重,得予以警告、停止使用或提報相關單位處理。若造成設備或財物損壞,須負賠償責任。

 

第六條

本規定經中心業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